文化和旅游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三部委近日联合印发了《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》(简称《意见》),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、更有效率、更加公平、更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。
在强化社会参与度方面,《意见》要求:
一是要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。举办全国或区域性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采购大会,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交易平台,促进供需对接。鼓励利用多种方式,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、活动项目打造、服务资源配送等。根据实际,稳步推进有条件的地市级以上公共图书馆、文化馆、博物馆、美术馆开展法人治理结构改革。
二是稳妥推动基层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。存在人员缺乏等困难的县级特别是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文化场馆,可根据实际,通过政府委托运营整体场馆或部分项目的形式,引入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社会组织,提高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。创新监管方式,重点做好政治导向和服务绩效等方面的评估。规范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(PPP)模式,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建设文化项目,兼顾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产业发展,为稳定投资回报、吸引社会投资创造条件。
《意见》明确,进一步完善财政保障机制。落实公共文化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,推动各级财政完善保障机制,把基本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纳入各级政府预算,全面实施公共文化服务领域预算绩效管理,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,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。充分发挥各级财政资金引导作用,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。
《意见》也强调,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,在保障国家基本标准落实到位的基础上,推动各省(区、市)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地方标准,地(市)、县(区)制定目录。要加强事前论证和风险评估,控制在财政承受范围以内,不得脱离实际盲目攀高,确保财力有保障、服务可持续。